《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》和《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》均将“滨海旅游”列为重点发展的支柱性海洋产业。早在2013年,原国家旅游局将该年定为“中国海洋旅游年”,并与国家海洋局签署了《关于推动海洋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》;2016年的《“十三五”旅游业发展规划》提出,“十三五期间”我国将大力发展海洋及滨水旅游,加大海洋海岛旅游投资开发力度,建设一批海岛旅游目的地。
具体到海岛游投融资,也有延续性政策支持。2010年,《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》指出,在投融资政策上,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,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。
2016年,《全国海岛保护工作“十三五”规划》指出,在投融资模式上,要增强多元投入,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和海洋开发性金融支持,此外要建立多渠道、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,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领和示范作用,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,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海岛保护。
中信产业基金投资副总裁段斯琪曾表示,海岛游投资门槛较高,其作为一个综合型产品,投资体量较大,从海岛五六十年运营权购买,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后期多业态运营等,投资周期长,需要长期持续投资。
栾杰认为,中国海岛游的开发中,政府要发挥重大作用。比如先解决开发第一阶段的水电、上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。同时企业的参与也很重要,在基础设施和土地等问题解决后,酒店、休闲玩乐项目等服务产品就由企业来提供,把流量带进来。他还认为,随着政府、地产商等投资方越加重视海岛游开发,海洋污染等各种问题可能逐步得以解决,形成更多游客愿意消费的海岛游目的地,行业空间很大。
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背景,“一带一路”的推进。深圳市文体旅游局、旅游推广促进处处长吴波曾表示,中国与“一带一路”双向旅游交流规模超过2500万人次,其中选择海岛游的人次占25%。业内人士认为,在国家全力推进“海上丝绸之路”的战略部署下,海岛旅游业的发展机会将更加突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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